2012年8月2日星期四

隨筆20: 阿特米斯·法爾二世

還記得我在上個隨筆中說艾歐因·寇弗是個失敗的作家嗎?我現在把話收回——它是世界上最好的作家。

粉絲germanmissles想象中的阿特米斯,好羨慕他的繪畫水平啊~
最近他給成名作《阿特米斯奇幻曆險》畫上了句點,追了十六年的粉絲們個個泣不成聲。完了,真的完了。這是我至今除了《遺産四部曲》外看過唯一有反傳統結局的小說。大家萬萬沒想到的是——主角阿特米斯死了,真的死了。雖然六個月後靈魂進入自己的克隆又複活了,但還是令我感到驚訝。

爲什麽這麽多粉絲會爲之瘋狂? 阿特米斯原是個冷血、殘酷的神童,爲了拯救失蹤已久的父親以慰籍因此精神錯亂的母親,十二歲的他綁架了一個女精靈荷莉·肖特,以向仙子社會索取贖金,進而展開大規模的搜索。這八部曲以幽默、嚴肅的口吻開始,漸漸發展成一個感人的故事——原來阿特米斯也有脆弱的一面。經過各種經曆,他于十五歲壯烈犧牲,爲的不再是自己、不再是金錢。

我愛此類小說,因爲一行行的文字讓我展開了驚險的旅程,猶如親生體驗,曆曆在目。這種刺激的探險不能三言兩語就說出來,非要自己來一回,才能真正體驗。我愛書就像愛舞蹈和繪畫一樣;它們帶給我的喜悅是無法取代的。或許也是我愛想象的關系吧,每次沈浸在一頁頁的故事裏,裏頭的情緒、思緒、情節全都把我給感動了。讀完一本書我可以花上一個小時呆在那兒發白日夢,深深感受故事中傳達的情感。我愛阿特米斯·法爾這個現實世界裏不存在的角色,正是這個原因。作者艾歐因·寇弗把他描述得栩栩如生;我讀了八本有關于他的小說,看著他長大,看著他改變,就像在看自己最了解的一個朋友一樣。要是我不知道他複活了,我可能還會傷心上幾個星期呢。

那,爲什麽會喜歡?因爲了解。一件事一個物一個人,你對他的了解越深、對他的愛自然無法自拔。有些瘋狂的粉絲正是這個原因時時刻刻都關注明星的舉動,而八卦新聞也是這樣産生的不是嗎?我至今 讀了十多部小說和漫畫集,就像看了十多本日記,交了十多個朋友。哈利·波特、阿裏克斯·萊德、伊拉龍、阿特米斯·法爾、這四部我最愛的小說集已畫上句點,而黑崎一護和柯南也即將離去。唉,怎麽這些作者好像要趕在世界末日前完結故事似的,人家還沒看夠呢。

很想念以前介紹我阿特米斯的朋友,也想念故校百寶箱似的圖書館有——時下流行的小說集一樣也不少。雖然阿特米斯的傳奇已沒有續集,但他將永遠烙印在我腦海裏,成爲我童年/青少年時代最美好的回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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